一、什么是VOCs
針對VOCs(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)各國定義不一樣,美國將其定義為任何能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。
而在我國,VOCs是指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Pa、常壓下沸點在260℃以下的有機物。
VOCs包含有多種有機物,通常是指常溫常壓下容易揮發的有機化合物,如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丙酮、苯乙烯等。
VOC有機廢氣主要來源于石油化工、電子制造及汽車尾氣等,某些VOC有機廢氣具有很強的毒性或致癌性,嚴重威脅著給人類的生命和健康。目前,VOCs日益成為大氣污染的重要組成,對環境會造成巨大的破壞作用。
VOC有機廢氣要如何處理呢?
二、海普吸附法VOC有機廢氣處理介紹
根據《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》,對于可資源化的有機廢氣采用吸附-再生-回收的工藝,對于不可回收有機廢氣可采用吸附-濃縮-燃燒工藝,結合這些有機廢氣的特點,開發了系列特種吸附材料和應用工藝,可實現各類VOCs的有效治理和資源回收。
海普吸附法處理VOC有機廢氣的技術優勢在于:
1、可針對不同有機廢氣的特點和處理要求,進行相關工藝的靈活組合,實現廢氣的高效資源化與治理;
2、吸附材料比表面積高,吸附容量大,機械強度高,可反復再生使用。
解決方案應用于化工廠、電子廠、印刷廠、噴漆車間、涂裝廠等產生揮發性有機氣體的處理和回收
例如:對某制藥廠使用二氯甲烷作為溶劑產生的廢氣治理,廢氣排放量為500立方米/小時,二氯甲烷含量約為90%,經治理后有效實現了二氯甲烷廢氣的回收,為后續RTO系統提供保護;二氯甲烷回收效率達95%,每年回收資源價值50萬元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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